内容概况:(甘肃)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《甘肃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〉办法》重新进行了修订,不得在中小学600米以内设立成人用品商店、音像制品出租店。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,(甘肃)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《甘肃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〉办法》重新进行了修订,并于昨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。 新办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、财产权等权利的保护,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的10项义务,明确了学校在未成人保护方面的责任。不得在中小学600米以内设立成人用品商店、音像制品出租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