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热议的“用硅胶娃娃卖淫”,原来是假新闻。但其实国外已经有了——西班牙超狂《仿真性爱娃娃妓院》,想要来一炮竟然比真人还贵?!
于是,网络上的许多讨论都变得毫无根据,但不少网友认为,这场争论并非没有社会意义,因为如果允许硅胶娃娃合法地代替妓女,就有可能减少性犯罪和性行为的蔓延。 传播疾病。 这条新闻中的老板也被认为是“有创意的”,“可能会为未来创造一个新的行业”。
事件的高潮始于12月16日某社区推荐的一篇“新闻”讨论,题为《使用硅胶娃娃卖淫合法——“妓院”其实是合法的,当地警方也无能为力?! 帖子谈到:近日,有报道称,在熙熙攘攘的呼伦鸟(岛?)中央大街发现了一种新型“妓院”小混院。 店主提供多款硅胶娃娃,其中一些模仿流行女明星的身体特征。 并且提供房间,顾客可以把娃娃带到房间papa(准确的说是自慰),收取一定的费用。 娃娃不仅造型逼真,还能根据顾客的动作发出相应的声音。 老板说,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欲望。 而且因为没有违法依据,当地警方也无能为力。
这个帖子被置顶后不久就在网友中引起了很大的波澜。 此前,相同内容的帖子被转发到无数社区论坛,回复众多。 有业内人士猜测,如果这条消息真的出炉,多半是性用品商家为了推销产品而炒作。
问题一:它是成人玩具还是淫秽物品?
虽然消息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,但网友们一致认为,争议并非没有社会意义,因为如果合法地用充气娃娃代替妓女,就有可能减少性犯罪和性病的传播。 新产业”。
网友艾施拉乌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出了一个问题:淫秽是什么东西? 时代在进步,淫秽和情趣用品的界限越来越模糊。 充气娃娃被认为是淫秽的吗? 如果不淫秽,能不能登上领奖台? 如果是淫秽的,怎么卖?
吴铭安:出租是一个擦边球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明安认为,从文化部门的角度来看,充气娃娃不应被视为淫秽物品,但可以通过传播淫秽材料来对付他的租客。 “('充气娃娃妓院')具有出租性质,这种行为真的是搭档。”
李银河:跟租游泳圈差不多
李银河认为,这应该算是一种正常的娱乐活动,充气娃娃也可以算是性活动的辅助产品:“这种工具在中国似乎不算淫秽产品。淫秽产品应该 参考CD之类的。” “没办法。我觉得跟租游泳圈差不多。”
问题二:出租硅胶娃娃牟利是否违法?
“这绝对不是卖淫嫖娼行为,不能按照《行政处罚法》以卖淫嫖娼论处。”吴铭安说。 人,这种人与硅胶娃娃之间的行为,不能认定为卖淫嫖娼。”昊天律师事务所郑欣也表示,组织卖淫嫖娼是违反《刑法》规定的。 ,硅胶娃娃不是真人,不应触犯组织卖淫罪。 但是,这种业务的性质是营利性的,危害社会公德。 工商部门应当予以取缔和处罚。
销售或使用均不违法
这是一个新事物,还没有明确的定义。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法律总是滞后的。 相应的法律总会在违法行为发生后逐步制定。 “这东西是否违法,要看它的社会危害性。我不排除这东西是噱头或炒作,毕竟法律上有漏洞和盲点,有人会趁机利用。” 不过我个人觉得既然充气娃娃是可以卖的,说明卖是合法的,使用不违法。下一个涉及到使用地点的问题,在私人空间使用应该不违法 “这是你个人的生活方式,但在公共场合是不允许的。法律应该定义它。现在,这要看他有什么社会危害,会出现什么新问题。”